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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褒崇大将军梁冀议(质帝崩冀迎立桓帝元嘉/元年帝欲褒崇冀使议其)
    (礼特进胡广等咸称冀勋德宜比周公锡之/山川土 田琼
独建议朝廷从之冀以为恨)
冀前以亲迎之劳增邑三千又其子胤亦加封赏昔周
公辅相成王制礼作乐化致太平是以 (第 23a 页)
   参议
蒐狩之礼四时异议礼有损益时代不同今既无复四

方之祭三杀之仪旷废未久禽获牲物面伤剪毛未成
禽不献太宰令谒者择上杀奉送先荐庙社二庙依旧
以太尉行事
   四孤议(魏时 田琼
王朗等并有/四孤论至宋庾蔚之议)
四孤之父母是事碍不得存养其子其不欲子之活推
父母之情岂不欲与人为后 (第 28a 页)
继踪万代,令万世可则也。如何在谅暗之中,修驰骋之事乎?臣冒死以闻,陛下察焉。(《魏志·鲍勋传》) 田琼

  琼,郑康城弟子,建安、黄初间为博士。

四孤议

  或有为《四孤论》者曰:「遇兵饥馑,有卖子者 ……妨忌之不举者。有家无儿,收养教训成人。或语汝非此家儿,礼异姓不为后,于是便欲还本姓,为可然不?」博士 田琼
议曰:「虽异姓不相为后,礼也。《家语》曰:『绝嗣而后他人,于理为非。』今此四孤,非故废其家祀,既是必 ……待之,当依国君来吊礼欤?依大夫来吊也。又当去杖,其至皆如故,无可舍邪?又今时丞尉来吊,待之当云何?」 田琼
答曰:「今之君,与礼所云君,轻重不同。若必欲依之,令长宜依国君,丞尉宜依大夫,君于礼但见去杖、戢杖,其馀不见也。今于君吊,以首绖贯臂,遣人则不,释之而已。」(《通典》八十三)

  刘德问 田琼
曰:「乳母缌,《注》云:『养子者有他故,贱者代之慈已。』今时婢生口使为乳母,得无甚贱,不应服也。」琼 ……以为人后者,支子可也。长子不以为后。同宗无支子,唯有长子,长子不后人,则大宗绝,后则违礼,如之何?」 田琼
答曰:「以长子后大宗,则成宗子。礼,诸父无后,祭于宗家,复以其庶子还承其父。」(《通典》九十六)  刘德问于 田琼
曰:「失君父终身不得者,其臣子当得婚否?」琼答曰:「昔许叔重作《五经异义》,已设此疑。郑玄驳云:『若 ……  问曰:「小记云:『朋友虞而已。』此为主幼而为虞也。若都无主族,神不歆非类,当为虞否?」 田琼
答曰:「虞,安神也;以死者,于祖也。既朋友恩旧欢爱,固当安之之,然后义备也,但后日不常祭之耳。
当否。)
 《通典》魏刘德问曰。同宗无支子。唯有长子。长子不后人。则大宗绝。(句)后则违礼。如之何。 田琼
答曰。以长子后大宗。则成宗子。礼诸父无后。祭于宗家。后以其庶子。还承其父。〇镛案礼殇与无后者。从祖祔 (第 253L 页)
食。故祭于宗子之家。(曾子问。) 田琼
盖据是也。然苟非继别大宗。祖有迁矣。祖迁宗易。而出后于疏远之贰宗者。犹奉两家之祭。则大不通矣。鬼非其 (第 253L 页)
祖。不应祔食。一门二庙。则是树有二本。衣有二领。伤天地之正理。而可为礼乎。如孝宁大君。百世不迁。若其宗无子。则凡为孝宁之裔者。虽与宗子疏远。犹当以独子。入承大统。暂奉两家之祭。以俟其产子。如 田琼
之说。 (第 253L 页)
可也。其祖既迁。(庶宗过五世。)犹云。吾宗猥用 田琼
之法。则窃礼之不中者也。且古者大夫之祭。不过三世。若据古礼。则凡非同曾祖之孙者。不可用 (第 254H 页)
田琼
之礼。何者。高祖无庙。不得祔食也。〇又按今人。或以独子入为宗后。别取疏远之昆弟。使承吾父。此又大非礼 (第 254H 页)
也。吾父明有血胤。今令越人为后。可乎。俗论嫌昭穆缺落。不肯用 田琼
之礼。不知昭穆虽缺。血脉未断。则合天理而顺人情。未若 (第 254H 页)
田琼
之为愈也。〇又按用 (第 254H 页)
田琼
之礼者。户籍封弥。有或不便。殊不然也。他皆如常。惟出后者一人。如未始出后者而已。父子无可绝之道。故其 …… (第 254H 页)
 《问解》沙溪曰。本生亲无后。则两家父相议归宗。若两家父死。则子不可擅自罢继。当以本生亲为班祔。(金瑞寅问明斋曰。本生家无后。则别立祠堂。令己之次子奉祀。以终四代如何。答曰。若不立后。不得不从权也。)〇镛案出后于同堂之内。则本生之祭。从祖祔食可也。大夫三庙。则凡非曾祖之子孙者。不得如是。 田琼
之议。不可废也。〇又按班祔之文。始见于士虞礼。此则祔祭之礼。非殇与无后从祖祔食之名也。今人以祔食。谓 (第 254H 页)
 魏儒四孤论曰。遇兵饥馑。有卖子者。有弃沟渎者。有生而父母亡。无缌麻亲。其死必也者。有俗人以五月生子。妨忌之不举者。(凡四种。)有家无儿。收养教训成人。或语汝非此家儿。礼异姓不为后。于是便欲还本姓。为可然不。〇博士 田琼
议曰。虽异姓。不相为后。礼也。家语曰。绝嗣而后他人。于理为非。今此四孤。非故废其家祀。既是必死之人。 …… (第 328H 页)
母。)为其公期年。(如继父。)上不溯本。下不流末。(义见上。)不降本亲。不举世祭。此六者无易之道也。 田琼
王朗庾蔚之议。皆非礼之邪说也。或曰。其服其祭。上不溯本。下不流末。则人谁有收养四孤者乎。余曰。收养四 …… (第 328L 页)
 《礼辑》崔世庆问曰。李尚州恒。只有一子。出为大宗后。尚州生时。取其

仲孙。名以侍养。而拟传其祀矣。及其丧后。或谓当服侍养齐衰三年。或谓当服本生祖大功。心丧终三年。未知孰是。〇明齐答曰。服大功而心丧者。恐得当耳。(题主当称以季祖考。而自称从孙奉祀。)〇镛案此通典所谓间代立后。 田琼
之议。犹可考也。(出后第十五。)礼曰。适子不得后大宗。尚州一子出后。非礼也。然既出后矣。遣其次子承其 …… (第 330H 页)
 
《汉石渠议》问曰。大夫降乳母耶。闻人通汉对曰。乳母所以不降者。报义之服。故不降也。则始封之君及大夫。皆不降乳母。〇魏刘德问曰。乳母注云。贱者代之慈己。今时婢生口。使为乳母。得无甚贱。不应服也。 田琼
答曰。婢生口故不服也。〇晋袁准曰。先儒欲使公之庶子。为母无服。而服乳母乎。此时俗之名。记者集以为礼。 (第 330L 页)
如刘智之说。
变礼三(失父母不知存亡。)
 《通典》魏刘德问曰。失君父终身不得者。其臣子当得昏否。〇 田琼
(第 350L 页)
又安有后之外亲与后尊同者乎。仪礼无王后服矣。其所折衷者。由大夫以上至诸侯。由诸侯而至天王而节之也。魏 田琼
曰大夫女嫁于诸侯降。其家旁亲一等与出嫁降并二等。为外亲尊不同则降。又大夫之妻为大夫之亲。亦随大夫而降 (第 75L 页)
下不敢异于卑者。家国虽异而敬父则均也。
大功者主人之丧。有三年者。则必为之再祭。朋友虞祔而已。 案魏 田琼
曰。刘德议问朋友虞祔。谓主幼 (第 131H 页)
旨家。亦有此礼。以其统绪则名正言顺。参之礼典。未知如何耶。
独子为人后。以其次子还承其父者。汉戴圣魏 田琼
言之。而世之行之者。非但黄秋浦俞内翰家而已。然昭穆已缺。世序间断。与后世侍养而不计世次者奚异。恐非圣 …… (第 316L 页)
 问宗子无子。而其弟独子立为承宗。其后其弟之子生二子。而第一子则为承宗。第二子则为本生立后。而今本生祖妣之丧。其服制当如何。当初第二子之生。本生祖妣以衣领举之曰此真吾孙也。待三岁而率育之。长于斯冠于斯。新妇既归。亦见

于斯。如此者屡年。此是恩同八母中养母。而兼为本生祖妣也。其服则依养母服三年耶。依本生祖妣服制耶。若所后子生存则于本生祖妣之丧。其服它无可论。而今已殁则其服当依何服之耶。题主与旁题。亦依何书之耶。
独子后大宗。经礼不见。而通典载汉戴圣云大宗不可绝。族庶子当绝父祀。以后大宗。魏 田琼
曰长子后大宗则后以其庶子还承其父。既谓承父则必将主其祀也。主祀则于本生祖父。似当生则致其养。死则致其 (第 321H 页)
说。不少槩及于此等加隆之议。则无乃出于私情而然耶。既云私情则不几于径行而妄作耶。盖庶子还承之礼。肇于 田琼。
而实是敦本之义。故近世人家亦多遵行者尔。夫圣人制为继绝世之礼。则为后者不敢有贰尊也。为后子之为子若孙 (第 353L 页)
者。以继以述。亦不敢有贰尊也。故 田琼
之论。只言还承。承者所以承其祀而已。非承其统者也。至于服制。未尝说到者。盖有先王已定之礼也。后之人岂 (第 353L 页)
  通典汉石渠议大宗无后。族无庶子。已有一嫡。当绝父祀。以后大宗。戴圣云大宗不可绝。言嫡子不为后者。不得先庶尔。族无庶子。则当绝父以后大宗。闻人通汉云大宗有绝。子不绝其父。宣帝制曰圣议是。○魏刘德问为人后者支子可也。同宗无支子。惟有长子。长子不后人。则大宗绝。如之何。 田琼
答曰。以长子后大宗则成宗子。礼诸父无后。祭于宗家。后以其庶子还承其父。(此诸父之礼。未考其何礼。似是 (第 79H 页)
宗。以其子还继本生。此不成伦理。虽曰还继。终非承代之义也。然不但 国朝近例如此。于礼家亦有可考。通典 田琼
曰长子后大宗则成宗子。礼诸父无后。祭于宗家。后以其庶子还承其父。既谓还承则必将主此祭也。其祝辞当曰某 (第 4L 页)
 问出继者于本生父母之丧。不得已主祀则祝辞属称当何书。答当依程子朱子以显伯叔父称之。自称从子。
若出后于父之亲兄弟则可以如此处之。或大宗绝后。与本生之家为疏属则又当如何书之。虽出后于袒免之外。而与本生为服则犹是降一等。可知出后而犹别于本疏

也。刘玶所后之父。于子羽为亲弟。故玶之于珙。得以从弟称之。若玶所后之父。于子羽为再从三从之亲则朱子亦将以三从四从书之耶。近世或当此变例。而有以出后子为称者。即此恐是实事。或者近情乎。通典魏 田琼
曰长子后大宗则以其庶子还承其父。此礼若行则其未尝全绝于本亲者。尤无可疑。若全绝则还承之庶子无父矣。 (第 189L 页)
本文。
独子为人后说
近世有宰臣独子为兄后。朝廷以宰臣不可无后。故复以出后子之庶子还继其后。按通典魏 田琼
曰长子后大宗后。以其庶子还承其父。又诸葛瑾之子乔为亮后。及瑾子恪被诛。遣乔子举还嗣瑾祀而不及恪。此皆 (第 261H 页)
则无独子出后之法。故曰支子可也。自石渠议始有独子后大宗之例。至今遵行。然绝其亲而不祀。亦不近人情。故 田琼
之庶子。诸葛乔之子。皆还承其亲。后人亦多从之。亦不可已也。既有己子则固不当舍其血属而取他族子为后也。 (第 164L 页)
事为之间。无不出于天理人道之常。公有二子而俱出为继祖继祢之后。命九痛其乏祀。将以其次子还奉。而疑于间 代。
以田琼,诸葛乔事。问于余。余曰既有血孙。不可使本生为厉。田葛所行。未为无据云尔。 (第 519H 页)
 礼说多蒙印可。幸甚。但据通典及程子尤翁之说

以为此则不可以父母俱殁为诿。愚妄谓虽大宗无后。必得君亲之命。然后乃可为之子也。盖通典既曰 田琼
以长子后大宗。则其承父命而出可知。且程子,尤庵。亦只大纲如此说。恐未必兼包已孤者而言也。未知如何。至 (第 349H 页)
古无疑。而惜其世无复斯人。则可以见二公所处之得其正也。○刘德问。失君父。终身不得者。其臣子当得昏否。 田琼
云。昔许叔重异义。已设此疑。郑玄驳云。若终身不除。是绝祖嗣也。除而成昏。违礼达权。(见礼书通故丧礼五 (第 375H 页)
语赠。退之盘谷有高文。
夜雪
天语才宣喜雪飞。视听无间验神机。风驱滕六如趋命。瑞协丰三不待祈。宿麦满 田琼
作穗。冻花连树玉成围。冰轮更向云边涌。彻夜祥辉绕紫微。
戏呈权尚书退甫
积谤如风耳畔过。独怜云液映天 (第 452H 页)
 

正义。夫人。君之妻。臣虽对君之前而言语。不为讳也。○沙溪曰夫人即君之夫人。妇讳不出门。故臣对君而言。犹不当讳也。
妇讳不出门。
 陈铿问杂记母之讳宫中讳。妻之讳不举诸其侧。此与母讳同何也。 田琼
答曰杂记方分尊卑。故详言之。曲礼据不出门。大略言之。
入国问俗。入门问讳。
 郑注 国。城中也。正义 (第 637H 页)